根据国家课程设置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日前印发通知,公布《2023—2024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以下简称教学日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省教育厅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学校按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执行。每学年教学时间共39周,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第一学期复习考试时间1周,第2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3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
(二)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版2020年修订)》。高一、高二年级全学年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三)学校机动时间可用于集中安排劳动、科技文体活动,以及当地法定民族节假日、重大国际(国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普通高中含军训)等。
(四)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安排执行,寒暑假时间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制定教学计划,规范安排收放假时间、日常作息时间。不得随意调整节假日时间。寄宿制学校若需调整双休日时间,必须书面请示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民族地区可根据当地法定民族节假日时间,在利用学校机动时间仍不能补足教学时间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寒暑假放假时间,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教学时间。所有时间调整要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加强学校日常时间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严格执行教学日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其纳入开学督导检查和教学常规督导检查。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教学日历、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作息时间、作业量等情况的督导和通报,及时查处违规补课、擅自提前开学、无故推迟放假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及时处置特殊突发情况。如遇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等各类重大自然灾害以及爆发传染病疫情,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或遇有重大国内、国际活动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采取停课或临时调整上课时间等举措,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
责编:张曦
编审:周晓雪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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